中国徐悲鸿画院董事局会议决定,原所有聘用的负责人及各直属单位书画家签订的合同均已过期,要求合同双方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,限期2016年3月1日前办理续签合同,过时不再补办按自动解聘处理。
特此通告!
中国徐悲鸿画院
2015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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